“入住时,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中午时,也没电话通知我,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
“其实,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就被删除,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告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会员2026:好评
只要自己有车,这是一个值得再次光顾的酒店。性价比高,离市区也不远,如果再去常熟,我还会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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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经入住,房间尚可,热水很好。但餐厅的菜太咸,回锅处理后仍咸,简直无法吃。跟经理反映也没解决。服务员太少,应付旅客不过来。 朱春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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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条件还可以很干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交通方便服务热情周到性价比不错的酒店值得推荐